引言
刷抖音时,我们总能刷到关于性取向的激烈争论:有人说 “同性恋是天生的,不该被歧视”,就有人反驳 “都是网上带坏的,是心理疾病”;有人呼吁 “同性婚姻应该合法化”,就有人质问 “同性恋违背伦理,凭什么被认可”。这些话题吵了十几年,却很少有人用普通人能听懂的话把事情讲透 —— 既没有晦涩的基因测序数据,也没有拗口的学术术语,只从我们能感知到的人文、社会与生活常识出发,聊聊性取向到底是怎么来的,同性恋究竟是不是病、有没有错,以及我们当下的法律与社会,为何处在如今的认知状态里。
一、性取向的本质:先天定底色,后天定表达
关于 “性取向是天生的吗” 这个核心问题,最通俗的结论是:性取向的核心倾向有先天的生理底色,后天的人文与社会环境,只会影响一个人敢不敢承认、能不能接纳自己的性取向,却从根本上改变不了 “你会被谁吸引” 这个本质。
我们不用去讲复杂的基因位点研究,只用一个所有人都能理解的常识就能想明白:性取向和左撇子、右撇子一样,是出生前就基本确定的特质。一个天生的异性恋男生,就算身边全是同性、天天刷到同性恋相关的内容,也不会突然就对同性产生心动的感觉;反过来,一个天生喜欢同性的孩子,就算从小被父母逼着和异性相处、活在全是异性恋的环境里,也没法强迫自己对异性产生爱情,更别说改变自己的性取向。
从客观的医学共识来看,目前全球主流医学界都认可:胎儿在母体子宫内的激素环境,会影响大脑中与情感、性吸引相关区域的发育,这个发育过程在出生前就已完成,不存在后天 “被教坏”“被带偏” 的可能。这也是为什么,所谓的 “性取向扭转治疗”,从来没有过真正成功的案例 —— 你没法把左撇子掰成右撇子,更没法把一个人的性取向 “掰直” 或 “掰弯”。
而抖音上最常见的争议 “现在同性恋越来越多,都是网络带的”,本质上是一个认知误区。不是同性恋的数量变多了,而是他们的 “能见度” 变高了。几十年前,整个社会对同性恋充满恶意,绝大多数同性恋者只能把自己藏起来,一辈子不敢告诉任何人,甚至被迫和异性结婚生子、活在痛苦里;而现在,抖音等社交媒体给了少数群体发声的渠道,他们能看到和自己一样的人,敢站出来说出自己的经历,我们能看到的多了,不代表这个群体的人数变多了。就像几十年前大家都逼着左撇子用右手,身边很少见到左撇子,现在大家接纳了,左撇子就 “变多” 了,道理完全一样。
当然,我们不否认后天环境的作用,但它的作用边界非常清晰:人文与社会环境,决定了一个人能不能坦然接纳自己的性取向,能不能安全地 “出柜”,却永远决定不了他的性取向本身。在一个充满歧视的环境里,同性恋者会拼命压抑自己、甚至自我否定;在一个包容的环境里,他才能坦然做自己 —— 这就是后天环境的全部意义,它影响的是 “表达”,而非 “本质”。
二、同性恋是不是一种病?答案从来都是否定的
关于这个问题,有两个板上钉钉的客观事实,是所有争论都绕不开的:
第一,1990 年,世界卫生组织就正式将同性恋从《国际疾病分类》的精神疾病名册中删除,明确认定同性恋不是精神疾病,是人类性取向的正常形态之一;2018 年,世卫组织更新的疾病分类中,彻底删除了所有与性取向相关的诊断编码,再次重申了这一共识。
第二,2001 年,我国《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也正式删除了同性恋相关条目,完成了同性恋的 “去病化”,从医学层面彻底否定了 “同性恋是病” 的说法。2018 年,我国卫健委正式要求全国医疗机构全面使用世卫组织的新版疾病分类,从官方层面完全认可了 “同性恋不是疾病” 的结论。
很多人至今仍觉得同性恋是病,本质上是把 “少数” 和 “异常” 划上了等号。几百年前,人们觉得左撇子是 “被魔鬼附身”,是需要矫正的病;几十年前,人们觉得左撇子不正常,逼着孩子改用右手。现在回头看,这些想法荒唐又可笑,而 “同性恋是病” 的说法,和当年对左撇子的偏见没有任何区别。
我们可以用最通俗的话讲清楚 “病” 的定义:一种情况能被称为疾病,核心是它本身会给人带来身体或精神的痛苦,会损害人的正常社会功能,会伤害自己或他人。而同性恋本身,不会带来任何伤害 —— 两个成年人自愿相爱、认真生活,和异性恋没有任何区别。同性恋群体中更高的抑郁、焦虑发生率,从来都不是性取向本身导致的,而是来自社会的歧视、家人的不接纳、身边人的恶意,是偏见带来了痛苦,而非性取向本身。
抖音上至今仍有不少人宣扬 “同性恋能治好”,甚至有家长把孩子送去所谓的 “戒同所”“扭转治疗机构”。但全球医学界早已明确:没有任何科学方法能改变一个人的性取向,所谓的 “扭转治疗”,要么是纯粹的骗钱,要么是通过电击、辱骂、禁闭等极端方式,逼着当事人假装 “改好了”,只会给人带来终身的心理创伤,甚至把人逼上绝路财新网。世卫组织早已发布声明,将这种 “治疗” 称为 “对一种不存在的疾病的治疗”,认定其是对人权的严重侵犯财新网。
三、同性恋有错吗?错的从来不是性取向,而是偏见
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先从最客观的法律层面给出答案:同性恋没有任何法律上的过错,我国法律从未禁止过成年人间自愿的同性性行为,同性恋者的人格尊严、人身安全、就业等所有公民基本权利,都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反过来,侮辱、诽谤、暴力伤害同性恋者,和伤害其他公民一样,都是违法行为,会被依法追究责任。
而从道德层面,“对错” 的核心边界,从来都是 “是否伤害了他人、是否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是否违背了公序良俗的底线”。两个成年人自愿相爱、彼此负责,不伤害任何人、不破坏他人家庭、不扰乱社会秩序,这份爱情本身,没有任何可以被指责的过错。
抖音上关于 “同性恋有错” 的指责,翻来覆去无非是几种说法,我们可以一一用常识说透:
第一种指责:“同性恋违背自然规律,不能生孩子,所以有错。” 首先,同性性行为不是人类独有的,目前科学界已经发现数百种动物都存在同性性行为,这本身就是一种自然现象,谈不上 “违背自然”。其次,用 “能不能生孩子” 定义爱情的对错,本身就非常荒谬 —— 我们不会指责丁克家庭、不孕不育的异性恋夫妻 “有错”,却用同样的标准去苛责同性恋群体,本质上是双重标准。爱情的核心是两个人的相互陪伴与扶持,不是生育的工具,不能用是否能生孩子,来判断一份爱情的对错。
第二种指责:“同性恋会带坏小孩,教坏未成年人。” 回到最核心的论点,性取向是天生的,不是 “学来的”。异性恋孩子不会因为身边有同性恋者,就变成同性恋;同性恋孩子也不会因为活在全是异性恋的环境里,就变成异性恋。所谓的 “带坏”,只是让孩子知道了 “世界上有和自己不一样的人,我们要尊重别人的不同”,这不是坏事,反而是最基本的包容教育。真正会带坏孩子的,从来不是同性恋群体本身,而是那些教孩子用偏见去辱骂、攻击少数群体的人,是那些把歧视当正义的人。
第三种指责:“同性恋伤风败俗,带坏社会风气。” 什么是真正的伤风败俗?是出轨、家暴、不负责任,是伤害他人的行为。两个认真生活、真诚相爱的人,无论性别如何,都不会败坏社会风气。反而,那些随意给少数群体贴标签、煽动歧视、用恶意攻击他人的人,那些拿着偏见当真理的人,才是真正破坏了社会的包容与善意。
从主观的人文角度来说,我们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爱谁的权利,只要这份爱不伤害任何人,就理应被尊重。性取向只是一个人身上最普通的特质,就像你喜欢吃甜还是吃咸、是左撇子还是右撇子,它不决定一个人的人品、不决定一个人的好坏,更不该成为被歧视、被攻击的理由。错的从来不是喜欢同性的人,而是那些容不下 “不同” 的偏见。
四、为什么中国法律不开放同性婚姻?不是否定,而是现实考量
这里必须先纠正一个最常见的认知误区:我国法律不开放同性婚姻登记,绝不等于 “同性恋违法”。我国现行法律从未禁止同性恋,同性伴侣的恋爱、共同生活、自愿性行为,都是完全合法的;只是《民法典》明确规定,婚姻的缔结主体是 “男女双方”,因此同性伴侣目前无法在国内办理结婚登记,无法享有婚姻关系带来的法定权利与义务。
很多人觉得 “不开放同性婚姻,就是不认可同性恋”,但事实上,这一立法现状,是基于历史传统、社会共识、法律体系、现实国情等多重因素的综合考量,而非对同性恋群体的否定。我们用普通人能听懂的话,把这些原因讲清楚:
第一,是数千年传统婚姻观念的历史惯性。在中国的文化传统里,婚姻从来都不只是两个人的爱情,它始终和家族传承、生育养老、家庭伦理深度绑定。传统意义上的婚姻,是两个家族的结合,承担着繁衍后代、赡养老人、维系基层社会稳定的核心功能。即便到了今天,爱情在婚姻中的权重越来越高,但 “婚姻是男女之间的结合”,依然是整个社会的主流认知。这种延续了数千年的观念惯性,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改变的。法律的制定,始终要贴合社会的普遍认知,不能脱离现实、过度超前。
第二,是整个社会尚未形成普遍的共识。只要看看社交媒体上相关话题的评论区就能发现,关于同性恋与同性婚姻,社会认知的两极分化极其严重:一边是呼吁平等包容、支持婚姻平权的声音,一边是强烈反对、甚至污名化同性恋的言论,还有大量民众抱着 “不反对也不支持,别出现在我眼前就行” 的中立态度。这足以说明,整个社会对同性恋群体的认知,还远未形成普遍共识。婚姻制度是关乎全社会的基本民事制度,它的修改,需要绝大多数民众的理解与接受。如果不顾社会共识强行立法,不仅难以落地执行,反而会加剧社会对立,最终反而不利于同性恋群体的权益保护。
第三,是婚姻背后一整套法律体系的配套难题。很多人以为,开放同性婚姻,只是把法律里的 “男女双方” 改成 “双方” 这么简单,但事实远非如此。婚姻制度的背后,是财产分割、遗产继承、子女收养、医保报销、家属手术签字、家暴保护、赡养义务等一整套完整的法律规则,而这些规则,全部是基于异性婚姻的模式制定的。如果开放同性婚姻,所有这些配套法律都需要全面修改,同时还要解决一系列现实问题:比如同性伴侣收养子女,孩子的合法权益如何保障?亲子关系如何认定?辅助生殖的相关规则如何配套?这些问题都需要长期的调研、论证与完善,绝不可能一蹴而就。
第四,是人口发展的现实国情考量。当前我国面临着人口出生率下降、人口老龄化加剧的现实问题,整个社会的政策导向,始终围绕着鼓励生育、稳定人口结构展开。在主流社会认知中,异性婚姻始终与生育强绑定,而同性婚姻与生育的关联度相对较低,因此在政策层面,目前暂时没有推动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核心动力。当然,这并非否定同性恋群体的生育意愿,现实中很多同性伴侣也会通过合法方式养育子女,只是这一社会普遍认知,依然是影响立法进程的重要现实因素。
我们必须承认,虽然同性婚姻尚未合法化,但我国对同性恋群体的权益保护,一直在稳步进步。从 2001 年的去病化,到我国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上明确表态 “反对一切形式基于性取向的歧视与暴力”,再到如今社会包容度的不断提升,整个社会的认知,始终在往更平等、更包容的方向走。法律的进步,从来都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和社会共识、民众认知同频,一步一步往前走。
五、社交媒体时代,我们该如何看待性取向?
抖音、快手等社交媒体的出现,让同性恋群体从 “不可见” 变成了 “可见”,但也带来了两种极端的错误倾向:
一种是把同性恋娱乐化、潮流化。不少博主为了流量,直男装 gay、直女装姬,刻意夸张地表演刻板印象里的同性恋形象,把性取向当成涨粉的密码。这种行为,不仅让大众对同性恋群体产生了更深的误解,也把原本严肃的平权议题,变成了廉价的娱乐狂欢,最终伤害的,是真正的同性恋群体。
另一种是把同性恋污名化、妖魔化。依然有大量用户,在相关视频的评论区里肆意辱骂、人身攻击,把同性恋说成 “变态”“恶心”,甚至煽动歧视与暴力。他们拿着道听途说的偏见当真理,把 “和自己不一样” 当成错误,用恶意对待素不相识的人,却丝毫意识不到自己的偏见与狭隘。
这两种极端,本质上都是对性取向的错误认知。我们真正该有的态度,从来不是 “支持同性恋”,也不是 “反对同性恋”,而是 “支持每个人都能被平等尊重的权利”。性取向只是一个人最普通的特质,它既不是什么值得炫耀的潮流,也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污点。它就像左撇子和右撇子,没有高低对错,没有正常与异常,只是单纯的 “不一样” 而已。
人文关怀的核心,从来不是要求所有人都一模一样,而是我们能容得下和自己不一样的人。你可以不理解同性恋,可以自己不接受同性爱情,但你没有资格去歧视、辱骂、伤害别人;你可以不喜欢吃香菜,但你不能逼着所有人都不准吃香菜,更不能骂吃香菜的人有病、有错。
我们最终追求的,从来不是给同性恋群体什么特殊的优待,而是一个这样的社会:一个人不用因为自己喜欢同性,就被当成异类、被家人抛弃、被公司辞退;一个孩子不用因为发现自己和别人不一样,就陷入恐惧与自我否定;两个相爱的人,能坦然地走在阳光下,不用在意别人异样的眼光,能好好地生活,好好地爱彼此。
结论
性取向的核心底色是先天的,后天的人文与社会环境,只会影响它的表达与自我认同,却无法改变它的本质;同性恋从来都不是一种精神疾病,更没有任何道德与法律上的过错,它只是人类性取向的正常形态之一,和异性恋没有任何高低之分;我国法律目前不开放同性婚姻,并非对同性恋群体的否定,而是基于历史传统、社会共识、法律配套与现实国情的综合考量,法律与社会的进步,需要时间与共识的积累;在社交媒体时代,我们最该摒弃的,是极端的娱乐化与污名化,回归最基本的人文善意 —— 尊重与自己不同的人,不伤害他人,不裹挟偏见。
爱情的本质,从来都不是性别,而是真诚、责任与双向奔赴。我们终其一生,都在寻找一个能和自己并肩走下去的人,这份爱,不该因为性别,就被否定,就被歧视。
世上只有一种性取向,那就是“心之所向”。
参考资料
- ICD-11(国际疾病分类第 11 次修订本)——世界卫生组织(WHO)、 中国国家卫健委
- 《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DSM-5)》——美国精神病学协会(APA)
- 《关于性取向扭转治疗的联合声明》——全球 28 家顶级医学 / 心理机构(含 WHO、APA 等)
- 《性取向与同性恋:科学共识声明》——美国心理学会(APA)
- 《关于印发国际疾病分类第十一次修订本 (ICD-11) 中文版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52 号)






世上只有一种性取向,那就是 “心之所向”!正是这些千千万万的敢于表达自己是同性恋的勇敢的人,才让我们明白这不是“病”,是心之所向的“爱”,这就让那些不敢表达自己是同性恋而焦虑、郁郁,甚至被家人唾弃、被公司辞退,因此终身抑郁且对生活没有抱负的人有了最强大的动力